請注意:家暴報案是一系列很花時間的程序,但千萬不要因為這樣而失去耐性,放棄或是消案的話只會助長家庭暴力!
當自己身邊的人遇上了家暴問題,但又不想報案處理的時候,真的是很讓人迷惘!雖然受害人不太想報案,但我想身上的傷一定要請專業人員處理一下比較好吧。所以苦口婆心的勸說下,家暴的受害人最終願意到醫院裡檢查傷勢,我相信這是幫助家暴受害人的重要一步!
程序一:到醫院驗傷
身上的淤青遮遮掩掩、過幾天就沒事了,所以去醫院一定要趁早!讓醫生好好的診斷,能夠寫下一份詳細的驗傷報告也很重要。我陪著家暴受害人到了山頂醫院,因為那是政府轄下的綜合醫院,我相信醫院不會忽視家庭暴力。第一次遇上這種事,完全不知道程序,我們先到了門診,結果門診的工作人員說「驗傷」應該直接去急診。到了急診,掛號的時候會簡單的被問到是甚麼病?我也簡單的回答說是來「驗傷」的。這一問我才知道原來不可以隨隨便便到醫院裡驗傷,傷者必須要出示警察驗傷證明,掛號的工作人員再三吩咐我一直要跟探熱量血壓的護士代交情況,到時候護士會代勞通知警方。
等了一段時間,謢士小姐終於叫我們名字了。坐在指定的位置上,護士小姐慣例性的邊提問邊探熱和量血壓,當我說出是因為家暴而來醫院檢查的時候,護士小姐的臉變得更加嚴肅,抬頭認真地問道:「報警了嗎?」 得知我們還沒報警,她再三確定及得到我們的同意下致電駐守山頂醫院的值班警察。
然後又再等了一下下,警察才來。簡單的了解了事情,我們向警察提出了一個問題:「你建議我們現在怎麼做?」「當然是家暴處理阿!」見受害人有所遲疑,警察繼續說:「難度你要等下次腸子都出來才報警嗎?」(這次也是因為是刀傷的關係,我才急著帶受害人到醫院檢查的,慶幸的是傷口沒有很深。)
程序二:到治安警察局報案、錄口供
因為這位家暴受害人的住處不屬於山頂值班警察的管轄範圍,所以他很快的聯絡了所屬的警察局,送我們到所屬警察分局做詳細的口供。從中午一點多到醫院掛號、檢查、報案,一整個下午就沒了,坐上警車被送去所屬警察局的時候天已經慢慢夜了。在警察局裡又會是一個漫長的階段(3-4個小時吧)。
到了治安警察局,他們也是先要了解情況,然後判斷是否有必要落案或是接下來該怎麼處理。也許是我對法律知識的缺乏吧,當警察說家暴是指持續性和習慣性的暴力行為,一天內發生兩次暴力傷害不算是家暴,並讓我們回家,下次再有同類事情發生的話再來報案。我當下真的非常錯愕!難道就沒有其他法律法規可以阻止及防止暴力行為了嗎?那受害人的權利在哪裡?這樣守法的公民根本沒有受到法律的保障阿!
我感覺我們很快要被打發走了,怎麼可以這樣?我想要保護我在乎的人包括我自己。我很冷靜的問說,第一天先是被咬得傷痕累累,同一天被刀刺傷,這不算家暴;那隔了一天再用椅子打臉算是重複的暴力行為嗎?我的內心真的很想弄個明白,所以我繼續說,手開始翻閱起手機裡的相冊,把收集好的證據呈上:「後來還有一系列的恐嚇行為呢!」
看完了照片和身上的傷勢,警察似乎意識到事情的嚴重,說明會以家暴來處理。拉開了椅子,警員與受害人相對而坐,認真的聽著,認真的問著,認真的記錄著。快要結束的時候,警察不忘問到是否需要社工的協助,是否需要安排暫時居住的院舍。在那麼一刻,我很安慰,感覺受害人終於有被關心到了,事情有被正視了。
程序三:到司法警察局報案、錄口供
應該很多人和我一樣,不知道家暴是屬於司法來管的吧。後來我有向執法人員了解到家庭暴力屬公罪,司法會對家暴展開偵查,就算當事人申請消案,檢察院還是會繼續誰行調查。和治安警察局不一樣的是,司法的口供更詳細,事發的原因、經過、和相關的人物都一一被記錄下來,而且還會到事發地點進行證據蒐集。
聽上去是不是像電視劇上演的一絲不苟?我想要把家暴的報案程序記錄下來是希望其他人遇到同類事情的時候不要慌、不要亂。要知道處理家暴需花上很長的時間,但過程是必要的。家暴是一場正義和罪惡的戰爭,所以必需要有勇氣和堅持。如果你是受害者,也請相信你並不獨單,你的家人、朋友、治安警、司法警、社工局以及社會上不同的團體和機構都願意給予幫助。請你一定要求救!
報案熱線:999 社工局電話:2836 7878 備註:以上聯絡電話由網上提供。遇上罪惡請即舉報及與專業人士聯絡及查詢。